600282.SH · SSE

Nanjing Iron & Steel Co., Ltd.

南钢股份 · 鋼鐵 · Nanjing

股東戶數與員工資料

公告股東戶數、員工人數與年度員工平均薪酬。

股東戶數

股東戶數趨勢

依日期排列的公告股東戶數,缺失資料不繪入圖表。

最新公告來源表頭日期
01.8萬3.5萬5.3萬7萬2025年1月1日: 62,8916.3萬25年1月1日2025年4月1日: 60,5626.1萬25年4月1日2025年9月1日: 63,6526.4萬25年9月1日2025年10月8日: 54,0305.4萬25年10月8日2026年1月1日: 55,5865.6萬26年1月1日2026年4月1日: 59,3975.9萬26年4月1日2026年8月21日: 56,3495.6萬26年8月21日
日期日期依據戶數
2026年8月21日最新公告日期56,349
2026年4月1日來源表頭截止日期59,397
2026年1月1日來源表頭截止日期55,586
2025年10月8日來源表頭截止日期54,030
2025年9月1日來源表頭截止日期63,652
2025年4月1日來源表頭截止日期60,562
2025年1月1日來源表頭截止日期62,891

員工人數與薪酬

員工人數
13,917

最新報告期

2025 年平均薪酬
¥252,428

CNY

年度員工人均薪酬(人民幣)
2025¥252,428
2024¥258,480
2023¥250,434
2022¥281,569
2021¥257,072
2020¥237,769
2019¥252,140
2018¥251,121
2017¥205,030
2016¥162,710
2015¥125,631

公司公告的員工人均薪酬不等於個別員工薪資,各公司計算方法可能不同。

報告期比較

2026 年中報 vs 2026 年第一季

持股變動

2

新進十大股東

2

退出十大股東

3

公告持股數增加

2

公告持股數減少

股東上期最新變動狀態
富国基金-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-富国基金逸享4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8.1M新進十大股東
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.0M新進十大股東
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7.0M退出十大股東
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-传统保险产品36.7M退出十大股東
嘉实基金-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-传统险-嘉实基金国寿股份新价值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(传统险)38.3M68.5M+30.3M公告持股數增加
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4.7M80.3M+25.6M公告持股數增加
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107.5M112.0M+4.5M公告持股數增加
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85.6M53.0M−32.6M公告持股數減少
平安资管-招商银行-平安资产开阳5号资产管理产品42.2M41.9M−376.4K公告持股數減少
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3.5B3.5B0無變動
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225.5M225.5M0無變動
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121.2M121.2M0無變動

最新十大股東 · 2026 年中報

排名股東公告持股數
1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3,522,419,593
2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225,490,377
3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121,167,491
4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112,000,000
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80,303,172
6嘉实基金-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-传统险-嘉实基金国寿股份新价值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(传统险)68,523,400
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3,028,370
8平安资管-招商银行-平安资产开阳5号资产管理产品41,860,037
9富国基金-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-富国基金逸享4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8,145,300
1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,039,355

上期十大股東 · 2026 年第一季

排名股東公告持股數
1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3,522,419,593
2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225,490,377
3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121,167,491
4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107,462,100
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85,608,444
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4,706,666
7平安资管-招商银行-平安资产开阳5号资产管理产品42,236,437
8嘉实基金-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-传统险-嘉实基金国寿股份新价值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(传统险)38,266,500
9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7,029,700
10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-传统保险产品36,724,900

股東名單出現情況與公告持股數變動,不能證明股東實際買入或賣出股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