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00516.SH · SSE

Fangda Carbon New Material Co., Ltd.

方大炭素 · 礦物製品 · Lanzhou

股東戶數與員工資料

公告股東戶數、員工人數與年度員工平均薪酬。

股東戶數

股東戶數趨勢

依日期排列的公告股東戶數,缺失資料不繪入圖表。

最新公告來源表頭日期
05.5萬11萬16.5萬22萬2025年1月1日: 214,54321.5萬25年1月1日2025年4月1日: 209,64821萬25年4月1日2025年9月1日: 204,24220.4萬25年9月1日2025年10月8日: 204,42020.4萬25年10月8日2026年1月1日: 214,41621.4萬26年1月1日2026年4月1日: 203,95220.4萬26年4月1日2026年8月31日: 215,59721.6萬26年8月31日
日期日期依據戶數
2026年8月31日最新公告日期215,597
2026年4月1日來源表頭截止日期203,952
2026年1月1日來源表頭截止日期214,416
2025年10月8日來源表頭截止日期204,420
2025年9月1日來源表頭截止日期204,242
2025年4月1日來源表頭截止日期209,648
2025年1月1日來源表頭截止日期214,543

員工人數與薪酬

員工人數
5,018

最新報告期

2025 年平均薪酬
¥131,347

CNY

年度員工人均薪酬(人民幣)
2025¥131,347
2024¥136,815
2023¥147,186
2022¥158,506
2021¥155,131
2020¥130,646
2019¥146,511
2018¥183,203
2017¥193,535
2016¥77,640
2015¥78,223

公司公告的員工人均薪酬不等於個別員工薪資,各公司計算方法可能不同。

報告期比較

2026 年中報 vs 2026 年第一季

持股變動

1

新進十大股東

1

退出十大股東

3

公告持股數增加

3

公告持股數減少

股東上期最新變動狀態
曹昱18.8M新進十大股東
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19.2M退出十大股東
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-传统-普通保险产品17.6M25.0M+7.4M公告持股數增加
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6.2M32.9M+6.7M公告持股數增加
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-传统-普通保险产品-013C-CT001沪12.5M13.0M+500.0K公告持股數增加
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9.1M192.8M−16.4M公告持股數減少
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.8M9.2M−11.6M公告持股數減少
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6.9M35.8M−11.1M公告持股數減少
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1.5B1.5B0無變動
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4.5M24.5M0無變動
方威18.5M18.5M0無變動

最新十大股東 · 2026 年中報

排名股東公告持股數
1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1,524,413,321
2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92,759,565
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5,835,186
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2,927,454
5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-传统-普通保险产品24,999,824
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4,505,100
7曹昱18,814,921
8方威18,480,200
9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-传统-普通保险产品-013C-CT001沪13,000,000
1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9,169,538

上期十大股東 · 2026 年第一季

排名股東公告持股數
1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1,524,413,321
2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9,113,465
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6,900,006
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6,194,700
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4,505,100
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,777,272
7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19,234,700
8方威18,480,200
9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-传统-普通保险产品17,599,909
1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-传统-普通保险产品-013C-CT001沪12,500,000

股東名單出現情況與公告持股數變動,不能證明股東實際買入或賣出股票。